業(yè)務簡介
進口信用證是我行應國內進口商的申請,依照《國際商會跟單信用統(tǒng)一慣例》和其他相關國際慣例向國外出口商出具的一種付款承諾,承諾在符合信用證所規(guī)定的各項條款時,向出口商履行付款責任。
適用對象
★ 進出口雙方希望對彼此的行為進行一定約定以提升貿易的可信度;
★ 進口商處于賣方市場,且出口商堅持使用信用證方式進行結算;
★ 進出口雙方流動資金不充裕,有使用貿易融資的打算。
業(yè)務特色
★ 改善談判地位。開立信用證相當于為出口商提供了商業(yè)信用以外的有條件付款承諾,增加了進口商的信用,進口商可據(jù)此爭取到比較合理的貨物價位。
★ 貨物有所保證。變商業(yè)信用為銀行信用,銀行的介入可以使貿易本身更有保證,通過單據(jù)和條款,有效控制貨權、裝期以及貨物的質量。
★ 減少資金占壓。對于使用授信開證的進口商來講,在開證后付款前可減少自有資金的占用。
辦理流程
★ 我行應進口客戶申請為其核定授信額度;
★ 客戶向我行提出開證申請,提供相應的進口合同及進口開證申請書并存入授信核定的相應比例的保證金;
★ 我行受理客戶開證申請,占用授信額度(或單筆授信)對外開證;
★ 我行收到交單行寄來的信用證項下相關單據(jù),經(jīng)審核無誤后扣劃客戶款項對外付款或向交單行承兌付款并將單據(jù)遞交客戶。